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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42章

    待走近了,岑缨看清,来人不是旁人,正是顾敬川。
    岑缨站定,波澜不惊的心底生出一丝涟漪,“顾郎君。”
    顾敬川看到岑缨,讶然之余,满心欢喜,“岑娘子。”
    待看到岑缨正在忙碌着修整这一片的坟墓,挨个祭拜之时,欣喜激动之情溢于言表,却也强行压制,“岑娘子让我来吧。”
    岑缨没有拒绝,只将手中的家伙什递给顾敬川,“瞧顾郎君风尘仆仆,是出了远门刚刚回来?”
    “秋闱应考,春闱应试,两件事叠加在了一处,出门已是有了足足半年,眼下有了结果,紧赶慢赶回来,仍旧险些误了时间。”
    顾敬川顿了顿,道,“不过好在结果还算尽如人意,不算辱没了这些年的寒窗苦读。”
    看样子,是金榜题名了。
    岑缨不自觉地笑了起来。
    替顾敬川高兴。
    二人合力将剩下的事情做完,而后一并往回走。
    待走到家门口时,岑缨开口,“顾郎君许久不在家中,今日突然归家,家中不曾打扫收拾,多有不便,不如先来这边喝杯茶水?”
    “我今日做了一些淀粉肠,顾郎君……尝一尝?”
    “好啊。”
    顾敬川笑得眉眼都不见。
    第714章
    番外—乌金
    我,是乌金。
    当我还是一只小狗的时候,我便发现,我与旁的小狗有着许多的不同。
    与寻常小狗相比,我可以听得懂人讲话,拥有十分敏锐的嗅觉,许多时候也可以察觉到人的情绪变化,以及言外之意。
    我甚至,好像拥有了一个人口中叫做“思想”的东西。
    我起初有些害怕,觉得与其他狗格格不入。
    但后来我又有些欢喜,因为这样的话,身为流浪狗的我,拥有了许多便利。
    我可以更加容易找寻到愿意给小狗吃食的人家,也更容易讨得小孩子们的欢喜,得到更多的食物。
    甚至因为这些,哪怕只是小狗的我,成为了十里八乡之内,所有狗的老大。
    它们视我为神明一般,无不遵从。
    但是我并不喜欢这样前呼后拥的狗生,我只想随心所欲地过自由自在的日子。
    于是我离开了熟悉的地方,到处闯荡。
    很快,我被人盯上了。
    这人姓殷,是个大夫,带着一个生的如同一堵墙一般的徒弟,两个老大爷们,对我十分感兴趣,将我捉到家中,试图收养。
    收养这种事情,起初我并不喜欢,毕竟我并不喜欢主人这种东西。
    但殷大夫和徒弟日子过得十分富裕,对我也颇好,每日三顿的饭食,白面、肉块、骨头、汤水……
    饭食好吃无比,我有些贪恋这样的日子,便也没有拒绝,在这里住了下来。
    且作为回报,我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家事。
    譬如出去打猎,猎个野鸡回来给家中打打牙祭,天下雨时将院中的衣裳收了回去,免得淋湿……
    我原以为这些不过就是十分寻常普通之事,但似乎引起了殷大夫师徒二人的巨大震惊。
    殷大夫有些兴奋,只觉得我是一只与众不同的狗,想要将我培养的更加聪慧。
    不但时常开始给我讲书看字,更是给我做上了许多所谓的药膳,要让我尽数吃下,说是对身体有益。
    这些药膳,各个模样怪异,起初我还觉得新鲜,但真正吃起来之时,滋味实在是……
    难以形容!
    简直就是磨难!
    我实在是再也吃不下,这个家也是一日都待不下去了。
    我想到了离家出走。
    但想到好歹在这里住的这段时日也算被善待,我便去山中猎了好几只的野鸡,给这师徒两个人打打牙祭,这才安心离开。
    我重新过上了到处闯荡的日子。
    到处在村中找寻剩饭剩菜,猎鸡补鸟,日子也算过得下去。
    有一日,我偷偷溜进了县城。
    来之前,许多狗对我说,县城是最凶险的地方,白日有孩童奚落,夜晚有衙差驱逐,就连县城中豢养的家犬,也比村落中的更加凶猛。
    但我到了县城之后,发现跟它们说的有些不同。
    县城很好,白日只需躲在角落之中,不声不响,到了夜晚之时,躲开衙差,不随意吼叫便能无事。
    各家各户门口皆有放潲水的木桶,可以找寻到不少吃食,若是运气好的话,还能吃得上肉,都是能吃饱的。
    唯一不好的是,这潲水的味道不大好。
    但相对比那些滋味更加可怕的药膳,倒也能下口。
    而且,我很快发现了一个好地方。
    在一个巷子里面,其中一个木桶里面,每日存放的潲水不多,但是这个滋味当真是好的很,要比其他人家的潲水滋味都要好。
    而且要好上数倍!
    我每晚皆会来这里,而且开始期盼今日的剩饭剩菜是些什么。
    有一天晚上,我如往常一般来到这里时,发现木桶里面空空如也,半分吃食也没有。
    我顿时十分失落。
    我感觉应该是这家人忘记了,所以干脆在门口等待。
    这一等,便是一整夜。
    待到了清晨,这门打开,我看到了一位小娘子从院子里面出来。
    小娘子生的容貌秀丽,看起来十分温柔,像是个面善的。
    我有些喜欢这位小娘子,而小娘子对我也十分感兴趣,伸手摸我的脑袋,还问我是否是饿了。
    我扒拉着木桶,告诉小娘子我想吃东西,小娘子十分爽快,带我回了家,给我拿美味的吃食,还给我起了名字,叫做乌金。
    乌金,好好听的名字,比着从前的小黑听起来高大上了许多。
    我喜欢这个名字,也喜欢这位小娘子。
    于是,我在小娘子家中住了下来。
    小娘子的厨艺极佳,每每做出的吃食,皆是我吃过最好吃的,且小娘子十分为我考虑,给我的吃食皆是专门少油少盐,对我细心照顾。
    我每日看家护院,帮她抓了意图来偷窃的盗贼,替她看管家中的活物,做所有我能做的事情……
    小娘子的名字叫做夏明月。
    夏日明月,皎洁明亮,照亮了所有的黑暗。
    我觉得她很好,这个家很好,我想一辈子呆在这里。
    但……
    再好的地方,也有讨厌的人。
    家里有一个显眼包,是夏明月的夫君,名为陆启言。
    他不时常回家,但每每回来,总是要使尽浑身解数,在众人跟前表现一二。
    吃饭上要显眼,巡视院落也要显眼,就连清晨,都要耍他那套讨厌的拳法,彰显他那该死的魅力……
    yue!
    真是讨厌!
    但我讨厌归讨厌,却也能看得出来,陆启言喜欢夏明月,夏明月也喜欢陆启言,他们两个人看到对方时,满心满脸都是笑,多得几乎要溢了出来。
    也罢也罢,只要主人喜欢,我爱屋及乌,也就认了!
    再后来,家里渐渐热闹了起来,事情变得也多了起来。
    生意,山匪,贺老夫人,皇子,夏云集,贵女……
    事情一桩接着一桩,每一件都来势汹汹,但到了最后都被主人完美化解。
    我陪着主人度过了一日又一日,一年又一年,陪着她经历了风风雨雨,见证她从最初的美貌小娘子,长成现如今更加美貌的娘子。
    看到所有人从各处走到了一起,各自有着各自的归宿,日子皆是过得红红火火,且皆是拿我当了家人一般,我十分高兴。
    打心眼里的高兴。
    我希望,往后狗生,都能这般高兴。
    你们觉得呢?
    第715章
    番外—殷陵游
    世人皆道,锦城殷家,妙手回春,可以从阎王手中抢人。
    这话说得有些夸张,但身在世代的医家,他从小聪慧过人,学习医术一点即通,年纪轻轻在医术上的造诣,真正可以坐实了这句夸张之言。
    也正是因为此,他年纪虽轻,却已是平步青云,进入了太医院中,成为其中最年轻的太医,且备受皇上信任,成为专门侍奉皇上的太医。
    因为他如此能干,殷家地位水涨船高,前来议亲之人,几乎踏破了门槛。
    议亲之中,不乏大家闺秀,但他并不放在心上,因为他心中,早已给一个人留下了地方。
    她叫做吕素心,是京城之中,钦天监灵台郎吕大人的长女。
    吕大人与他的父亲乃是同乡,两个人交情颇深,使得他自小与吕娘子时常相见,情谊不同常人。
    他们二人青梅竹马,两小无猜,两家也乐见其成,虽不曾明说,却是已经私底下确定了两家的婚事,只等着到了年岁,便交换庚帖,走三书六媒之礼。
    但,意外总是比人想象中来的更快。
    吕素心在陪着自家母亲前往寺庙中烧香祈福之时,遇到了微服出巡,外出散心的皇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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